关于2024年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 自治区级边境乡村旅游特色村拟评定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4年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
自治区级边境乡村旅游特色村拟评定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丰富我区旅游产品供给,持续推进旅游产品打造,满足大众旅游特色化、多层次需求,按照2024年评定创建计划,我厅于今年6月下发通知并启动了2024年旅游品牌创建评定工作,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西藏自治区绿色·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边境乡村旅游特色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经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初评和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定审查相关材料,并通过厅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评定名单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芝市墨脱县、日喀则市亚东县、昌都市芒康县。
二、自治区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山南市洛扎县卡久景区、林芝市波密县岗巴村、波密县嘎朗村、那曲市比如县萨普旅游景区。
三、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拉萨市当雄县康玛温泉、那曲市比如县唐蕃古道文化旅游景区-茶曲温泉。
四、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日喀则市亚东县下司马镇。
五、自治区级边境乡村旅游特色村: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江村、定日县扎西宗乡巴松村、定日县岗嘎镇岗嘎村、林芝市墨脱县德尔贡村、墨脱县波东村。
公示期限:12月5日-12月12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891—6186779;
邮箱:xzlfwghc@163.com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