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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举报投诉途径及方式的公告

来源: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6-13


为严格规范全区文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文化综合市场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及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要,现向社会公布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图书音像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投诉举报受理时间、途径及方式

1.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2.投诉举报电话0891-6834193

3.投诉举报邮箱gfwlxzzf163.com

4.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三号旅游投诉咨询服务室


    二、投诉举报范

(一)整治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检查主体及人不合法标准和程序不合法,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走过场”动式”检查,“一人生病、大家吃药”式全覆盖无差别检查,检查标准不清,临时提高要求或增设条件,变相检查,随意检查,检查事项事前不公示等问题。在运用执法手段,筑牢守好行业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防线上重视不够、意识不强、履职不力失职渎职。

(二)整治涉企行政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着装、用语、文书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钓鱼执法,利用职权“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制度,小过重罚,执法标准把握不一而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三)整治违反执法规范要求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接受管理对象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管理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将执法费用转嫁给管理对象,违规指定中介开展执法性质的服务,利用职权“法外开恩”、故意刁难或收受企业财务等问题。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地方立法违反上位法,政策文件违反国家部署要求,执法标准不合理,部门间执法事项要求不衔接,对企业区别对待,形成不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其他问题。

三、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提交)编造虚假材料、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诉举报人需实名,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和反馈处理结果,本单位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其他不属于投诉举报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属地有关部门或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13日

附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公示以此为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