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和“西藏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专家评审推荐名单的公示
依据《西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2024年10月,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启动了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和“西藏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定工作。截至2025年6月,共收到古籍收藏单位(含寺庙)和个人提交的251函自治区级古籍名录和12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材料。经过两轮的专家评审,确定了以拉萨市大昭寺丽江版《甘珠尔》为代表的165函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专家评审推荐名单和以阿里地区普兰县科迦寺为代表的7家第一批“西藏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专家评审推荐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7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891-6332707
附件2:第一批“西藏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专家评审推荐名单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