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含网络直播)管理的告知函
各营业性演出主体:
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营造良好商业氛围,同时确保活动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现就举办各类促销演出、主题庆典等文艺演出活动的相关要求,郑重告知如下:
一、活动适用范围
凡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活动,均需履行报备手续:
(一)各类文艺演出:包括但不限于歌舞表演、乐器演奏、戏曲曲艺、魔术杂技、话剧小品、儿童剧等。
(二)主题庆典活动:开业、周年庆、节日主题、品牌推广等活动包含现场表演环节的。
(三)促销演绎活动:以现场表演形式吸引顾客、促进销售的商业活动。
(四)网络直播文艺活动:特别强调对活动现场进行网络实时直播(包括通过抖音、快手、淘宝直播、微信视频号等任何平台进行的直播)的文艺汇演活动,无论规模大小、观众多少,均属于必须严格报备的范畴。
二、报备流程与要求
(一)提前报备
拟举办上述活动(含网络直播)的单位,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必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城关区文旅局提交完整的活动报备申请材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举办相关活动。
(二)报备材料
1.线下演出活动
(1)活动报备申请表(模板见附件或向审批部门索取);
(2)详细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具体到商超内区域)、持续时间、主要内容、节目单、歌词曲目、预计参与人数、组织架构、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3)承办单位资质证明:如活动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办,需提供承办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演出经纪资质(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4)演出团体/人员信息:参演团体名称、资质证明(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若为业余团体请注明)、演职人员名单;
(5)场地安全说明及应急预案:详细说明活动场地安全条件(消防通道、电力负荷、舞台搭建安全等)及针对突发情况(如火灾、拥挤踩踏、停电、演出中断、网络舆情等)的应急预案。
2.线上演出活动
网络直播在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直播方案:明确直播平台、直播账号、直播时段、直播内容范围、互动管理方案;
(2)内容审核承诺:承诺直播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无违法违规内容;
(3)应急处置预案:针对直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如不当言论、画面事故、网络攻击等)的快速响应和处理流程;
(4)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商超及活动承办方共同签署,承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违规责任
对于未按要求履行报备审批手续擅自举办活动、已报备但未按批准方案执行、存在安全隐患、内容违规等行为的,城关区文旅局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立即停止活动;
(二)对负有责任的相关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纳入文化市场监管黑名单;
(四)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执法部门处理。
请各营业性演出主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内部活动管理制度,今后举办任何形式的文艺演出活动(含网络直播)严格履行活动报备审批程序,务必提前、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特此告知。
报备咨询及材料递交部门:拉萨市城关区文化和旅游局207号
联系人及电话:边珍 0891-6403238
附件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示范文本)
附件2:演出剧(节)目
附件3:演员名单
城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