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 为困境儿童点亮希望之灯 日喀则“检察+”救助模式传递司法温情
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 为困境儿童点亮希望之灯 日喀则“检察+”救助模式传递司法温情
一起刑事命案,让4名未成年人失去双亲。因4名未成年人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成长所需的基础上,坚持救助与关爱并行,对4名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救助帮扶,并于近日为他们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突发命案
4名未成年人成孤儿
2024年4月1日,南木林县某村发生一起刑事命案。被告人次某因琐事对妻子怀恨在心,趁妻子不备之时向其背部刺入一刀。妻子转身时,又向其胸部捅刺三刀,造成妻子死亡。该起命案的发生,让小旦等4名未成年人一夜之间失去了母亲,父亲也因犯罪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生活陷入困难,小旦等4名未成年人也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文介绍,针对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救助对象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情况,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就如何依法妥当办理案件、及时开展救助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制定详细方案。
“小旦等4人均属于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小的不满2个月,最大的小旦也才满10周岁。目前由他们的祖父母和叔叔共同监护抚养,但他们的祖父母年事已高,自身生活也很不便,一家人的收入来源仅靠叔叔放牧所得维持,无其他经济来源。”何文说。
主动作为
三级联动救助解危困
根据小旦等人的情况,他们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组织听证等相关工作。同时为争取更多的救助金额支持,向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逐级层汇报案情并提请同步开展联合救助。通过积极请示汇报,该案引起区市两级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决定对救助申请人开展区市县三级联动救助。
为了切实做好此次三级联动救助后续工作,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区、市两级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及时沟通协调辖区民政局、群团工作部、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围绕救助措施落实、救助金使用等问题多次开展实地走访和专题商讨,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成长所需的基础上,坚持救助与关爱并行,对小旦等4人开展多元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救助帮扶。
“我们协调县民政局为小旦等4名儿童予以社会救助,帮助落实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92元,直至年满18周岁。联合县群团工作部党支部开展党员爱心捐赠,送去价值5000余元的学习、生活物资。此外,定期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做好后续跟进工作。”何文说。
多元帮扶
共签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在办理司法案件的过程中,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和民事侵权而蒙受损失,难以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境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为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温暖效应,坚持“应救尽救”工作原则,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与4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在村委会、乡政府三方共同签订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做好救助金保管和使用工作,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并联合群团工作部对4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心理疏导,抚平心理创伤。
近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4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我们家庭虽然遭遇了生活的不幸,但是你们给了我孙子、孙女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作为孩子的祖父,真的很感谢各位检察官!”收到救助金的孩子祖父含泪为三级检察机关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长期以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深层次、全方位救助帮扶,推动检察司法救助“独角戏”形成扶危济困“大合唱”,有力解决救助申请人后顾之忧,综合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何文表示,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将检察温度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