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峰之乡·吉祥日喀则”文旅媒体宣传推广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宣传推广“珠峰之乡·吉祥日喀则”品牌形象,提升日喀则文旅在核心城市的知名度与吸引力,带动旅游客流量及文旅消费增长,现对珠峰之乡·吉祥日喀则”文旅媒体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珠峰之乡·吉祥日喀则”文旅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2. 采购人: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
3. 项目预算:50万元(含税)
4. 项目内容:围绕成都、北京、上海三大城市核心商圈、地铁换乘站、机场国内出发层及到达层等重点场景,投日喀则文旅宣传短视频(宣传视频素材由日喀则市文旅局提供、结尾须标注“珠峰之乡·吉祥日喀则”品牌标识),宣传时段覆盖2026年春节、全国两会等旅游高峰及重点时段,投放总时长1个月。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广告代理资质 ;
2.具备媒体广告投放、文旅宣传推广相关服务经验,拥有核心城市商圈、地铁、机场等广告点位资源或合作渠道;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能够满足项目宣传时段、内容呈现及投放渠道的相关要求,具备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三、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征信报告或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详细清单和具体执行方案,包括每个点位每日投放频次和视频时长;
4.以往参与类似服务清单和具体案例。
以上材料均需盖公章,一式三份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四、其他事项
1.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领导小组对参选服务商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评估。
2.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每家参选的资质、服务、专业水准执行方案等因素,择优选取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参选机构作为本项目的服务方。
3.参选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下午18: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科室:日喀则市文旅局文化融合发展科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黑龙江南路
电话:0892-8827660 18989021020
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