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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艺术节·音乐嘉年华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7-11

西藏文化艺术节·音乐嘉年华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第二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总体工作部署安排,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于2024年7月至8月期间,举办第二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音乐嘉年华活动,为艺术节主场地西藏大剧院聚集人气、营造氛围。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现对第二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音乐嘉年华活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费预算

采购项目总经费预算不超过98.5万元(大写: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主要内容为:

1.举办音乐嘉年华。在西藏大剧院广场,音乐嘉年华的核心位置,搭建一个大型舞台,用于举办主要的音乐表演和主题活动。配备高质量的音响系统和灯光设备,确保出色的演出效果。周边设置观众站立区和部分座位,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需举办至少9场音乐会。

2.开展主题互动活动。在西藏大剧院广场搭建K歌台,组织线下金嗓子擂台赛,通过线上转发活动链接参与活动,上台一展歌喉,通过APP打分决定是否挑战擂台成功。

3.组织精品音乐作品展播。整个音乐嘉年华期间30天,配合第二届西藏文化艺术节赛事和活动时间,在活动时间周期3小时内,播放主办方征集的相关音乐。

4.设置文化主题打卡。在西藏大剧院,设计具有第二届西藏文化艺术节特色和音乐元素的打卡装置,供游客拍照留念,制造热门话题。

三、采购方式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此次采购金额低于100万,属自行实施采购范畴。

(二)根据财务部门指导意见,为确保采购项目依法依规进行,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参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文化西藏”微信公众号公开邀请至少3家具有承接资质的项目采购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

(四)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考量各投标公司资质、设计理念和报价等情况,好中选优,确定一家公司承接宣传服务。

四、投标参竞

(一)参竞公司资格

投标公司应当为具有互联网传播和活动策划类资质企业,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公司的注册年限不少于1年(2023年7月11日前完成注册),3年内(2021年7月11日—2024年7月11日)公司及其法人无任何违法经营或其他违法行为(查询依据天眼查等数据)。

(二)投标步骤

1.鉴于此项目实施周期等原因,投标意向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2024年7月15日10:00止),通过wenhuaxizang@163.com邮箱提交投标意向资料,此资料应当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照片)、投标意向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如为代理人竞标的应当额外提交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证件。投标意向书应当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2.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投标意向资料遴选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竞标,遴选结果将于2024年7月14日12:00前,通过预留联系方式逐一告知。

3.参竞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当于2024年7月14日下午16:00前抵达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2号)112办公室完成签到,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现场签到的也可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系统完成签到并参加磋商。

4.参竞公司的投标资料自行保管并于投标现场拆封,此资料应当包含产品设计方案、设计参数比对、产品参考图片、项目报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件及复印件(如有授权代理人,应当颁发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件及复印件)。如有其他内容请参竞公司自行按照采购要求设计补充。

5.此次谈判磋商基础内容为:项目报价、设计理念、完成时限、售后保障、公司资质。其他内容根据谈判现场具体情况由评委进行提问。

(三)排除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出现下列事项,此次谈判作废处理,作废后按法律规定通知参与竞标或承办单位。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特别说明

此次招标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融合发展处承担,如对此项工作存在异议或反映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91—6693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