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涉密单位和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4年1月2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区旅发厅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区旅发厅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部门职责。
根据职责,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设下列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
下设机要秘书科、督查科、档案科。
2.产业发展处。拟订旅游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组织起草旅游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规划财务处。拟订全区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负责各地市、重点旅游县域旅游规划和景区(点)规划评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
4.资源开发处。承担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负责国家、自治区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5.市场管理处。拟订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旅行社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负责授权范围内出入境旅游业务管理。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行社和导游日常管理,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导游等级考试、导游证核发等相关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承担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6.科教与公共服务处。拟定全区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开展旅游知识普及推广和旅游公益交易工作。
7.执法监督处。拟定全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督查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区性、跨区域旅游市场重大案件。负责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8.交流合作处。拟订全区旅游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西藏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推广。负责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市场促进、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会展工作。
9.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10.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西藏自治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的批复》(藏机编发〔2020〕69号)文件,西藏自治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为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三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教育促进科、发展研究科、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机构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19〕37号)文件,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部门内设机构9个(正处级):办公室、产业发展处、规划财务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科教与公共服务处、执法监督处、交流合作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2.事业单位机构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西藏自治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的批复》(藏机编发〔2020〕69号)文件,西藏自治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属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3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三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教育促进科、发展研究科,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
纳入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总预算16803.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32.63万元、上年结转270.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3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2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6803.51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我厅收入预算总量16803.51万元,同比增加3142.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旅游发展计划事项增多,申报项目资金有所提升。二是2023年旅游项目按计划完成较好,预算执行进度较快,自治区财政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安排项目资金合理提高。其中:上年结转207.27万元, 占1.2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32.63万元,占98.4%。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6803.51万元,同比增加3142.34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资金提高,我厅2024年需完成事项较多,项目需支付资金增多。其中:基本支出4038.46万元,占24%;项目支出12765.05万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03.51万元,同比增加 3142.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6532.63万元、上年结转270.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3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32.63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2876.38万元,主要原因:由于2022年疫情原因,项目未完成率较高,结转至2023年的项目资金较多,2023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高度配合下,项目完成率提高,资金执行率同时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3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91.7万元,占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7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207.27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284.29万元,占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3.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预算数为29万元。共计42.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564.99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为支出功能科目发生变化。
2.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480.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971.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预算数为245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预算数为5300.5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193.7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预算数为427.74万元;共计15833.5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541.91万元,增加3.5 %。主要是支出功能科目发生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5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0.6万元;共计435.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93.77万元,增加27.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7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1.21万元;共计207.2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2.79万元,增加6.6%。主要是社保缴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84.2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3.69万元,增加13.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8.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46.6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236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55.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2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8.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万元、住房公积金284.29万元、医疗费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11万元。
公用经费391.8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342.82万元(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7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65万元、维修(护)费8.37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公务通讯补贴18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8万元、食堂补助80万元、邮寄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工会经费47.1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例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6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4.6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0.43 万元,压缩 0.8 %,主要原因是公车用车运行费减少 。
目前,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列入项目支出)、保有12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8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96万元,增长8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5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厅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2辆车进行更新购置。(2023年已报废2辆车,2024年即将购置2辆车,资金安排为2023年结转资金。)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1个,资金12,765.0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分别是(旅游宣传促销经费资金4800万元;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项目资金516.58万元;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1139.27万元,合计6455.8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8.4%。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厅2024年未安排扶贫预算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厅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