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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作者:   【字体: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推进全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协调、规划全区文化产业,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区域性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14)与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根据职能对接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15)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5,575.69万元,支出总计15,575.69万元,2022年度收入总计9946.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629.54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受2022年度疫情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0,876.87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4,698.83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项目结转资金1965.82万元增加273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度疫情影响,执行较为缓慢,结转资金增多。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1,338.8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6006.23万元增加5332.57万元,增长88.78%。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87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34.53万元,占95.01%;其他收入542.34万元,占4.99%。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1,33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35万元,占24.75%;项目支出8,532.45万元,占75.25%;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34.53万元,支出10,837.9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0.26万元,增长59.37%,主要原因:结转资金增多。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755.89万元,2023年度结转资金增多,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多。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0,194.36万元,占94.0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40万元,占2.98%;

住房保障(类)支出182.7万元,占1.69%;

卫生健康(类)支出137.48万元,占1.27%。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3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06.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1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3.38%。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229.18万元,支出决算为39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75%。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61.6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9%。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2.10万元,支出决算为6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6%。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02.72万元,支出决算为4,70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6%。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87万元,支出决算为4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2.56万元,支出决算为3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68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8.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8.2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7.07%,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44.19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2.69万元,占62.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万元,占3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2.6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139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赴斯里兰卡支出31.7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西藏,扎西德勒”赴斯里兰卡开展文化交流相关费用。

赴俄罗斯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部省合作”境外莫斯科团队相关费用。

赴香港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西藏文化周—2023年赴香港文化交流活动相关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22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料费、维修费及年审费等公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7个,共涉及资金1127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65%。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文化产业与文艺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全区边境村居巡回演出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5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详见附件)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运行经费258.2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267.89万元减少9.61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92.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2,893.3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562.58平方米,业务用房2,062.79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5,268.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动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9-文化厅2023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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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文化厅机关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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