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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6年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6-02-12   作者:   【字体:

2026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加快文化强区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制度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

(三)指导全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西藏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牵头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根据授权,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内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管理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设下列正处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编制7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信访、档案、督查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和旅游相关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诉讼、普法宣传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管理党政机关举办的节庆活动。

(二)财务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区域规划,配合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指导全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负责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文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基本建设项目等工作。

(三)文化融合发展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融合发展制度和规划、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文化和科技、教育、农业、建筑、旅游、文物等行业融合发展研究工作及成果推广,搭建文化融合发展平台载体。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数据资产。组织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承担区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开展文化和旅游知识普及推广、公益教育工作。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四)艺术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艺术科研发展规划。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自治区水准的文艺院团。统筹指导文艺院团工作。坚持文化铸魂,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推进文艺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要文艺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寺庙、进军营、进机关、进企业活动。

(五)公共服务处(行政编制6名,处长1名、副处长2名)。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制度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指导古籍保护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展览和传播工作。

(七)产业发展处(行政编制6名,处长1名、副处长2名)。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制度和规划以及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相关措施,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指导、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组织实施国家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动产业投融资制度建设。协调参加文化和旅游产业展会。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制度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八)资源开发处(行政编制6名,处长1名、副处长2名)。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及实施,指导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统筹乡村文化振兴、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评定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

(九)景区规划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特色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协调制定扶持措施。组织和指导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承担国家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的申报和行业管理工作。

(十)市场管理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制度、发展规划。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规范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行政许可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负责演经纪机构审批和经纪人员的管理、导游人员资格认定和等级考 导游证核发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出入境旅游业务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执法监督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拟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十二)交流与合作处(行政编制5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根据授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内对外交流合作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根据授权,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负责西藏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文化和旅游活动交流推广。承担文化和旅游品牌建设及宣传推广。

(十三)人事处(机关党委)(行政编制7名,处长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1名)。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文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人才队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统筹指导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预算构成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话剧团、藏剧团、歌舞团、艺术研究所、群众艺术馆、图书馆。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286.48万元,比上年减少6525.84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预算资金数减少。支出预算68286.48万元,比上年减少6525.84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数减少。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32.18万元,比上年减少15.32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161.18万元,比上年增加15.18万元,增加10.39%,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5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6年因公出国(境)6个团组、55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2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2.09万元,比上年增加403.79万元,增加69.82%,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物业费纳入到公用经费中,经费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3689.5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0.9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063.6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12,893.37平方米,车辆2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464.3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家具、服装布景、办公设备更新。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83个,资金53458.2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第三届西藏文化艺术节

918

2026年的第三届西藏文化艺术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出发点落脚点,聚焦主责主业、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扎根人民、扎根生活,聚焦2026年各项重大主题,用文艺的形式把全区各族群众与全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表达出来。

幸福西藏 扎西德勒”西藏“衣脉相承”服饰周活动

900

本次活动以“幸福西藏·扎西德勒”为主题,推介西藏文化和旅游发展总品牌,结合品牌优势,开展品牌网络推广工作,推动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广西藏旅游资源,促进西藏文旅深度融合。

54000026G000002322699-公有房屋维修

399

完成单位周转房维修,保障干部职工住房安全。

54000026T000002476470-优秀剧目展演季

100

话剧团小剧场2026年将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为更好的为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当地文旅消费

54000026T000002476467-话剧《珠穆朗玛》修改提升及区内巡演

98

本单位原创“老西藏”题材大型话剧珠穆朗玛》已完成落地演出,为丰富西藏居民精神文明需求,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现将该剧进行区内巡回演出。

刊物编印-《西藏艺术研究》刊物经费

56.5

进一步促进我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以及满足广大读者需求

阅读推广

180

推动自治区全民阅读,促进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图书资料购置

200

保质保量完成购置2026年图书资料并提供读者使用

周转房维修-防水维修

86.39

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降低后期维护成本,延长使用寿命。

新编历史剧—藏戏《张大人》

200.94

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藏戏的表现形式,富含藏戏的独特唱腔、面具艺术及舞蹈韵律,创造出耳目一新的艺术体验,力争将新编历史剧藏戏《张大人》打造成为一部既承载深厚文化底蕴,又富有时代精神的艺术精品,为观众带来一场视听盛宴。

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项目

460

“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资源配送到各县(区)艺术团和5492个行政村文艺演出队,拓展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内涵,拓宽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的覆盖面、知晓率,完成数字化的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内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建设公益性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数字化互联网技术,让老百姓可以随时随地的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幅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传统节日系列文化活动

400

举办2026年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藏历新年等传统节日文化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弘扬传统美德,增进文化认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备购置及剧场维护

385.43

1.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业务成本,满足剧场全要素演出的基本设备需求。

2.改进灯光效果,加强音效设计,提升观众视觉和沉浸体验。

3.提升单位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舞剧《唱支山歌给党听》

150.00

基于红色题材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背景和社会功能,完成艺术创作与创新,进行经典作品现代表达,整合国内专家资源,对舞剧《唱支山歌给党听》进行复排和修改提升,通过该部文艺作品传播,推动西藏与内地的文化交流。

论坛-举办第四届全国藏戏学术研讨会经费

28.45

西藏作为藏戏艺术发源地,是传承核心。2003、2013、2021年我区多次举办全国藏戏研讨等活动,成果丰硕。2026年将办第四届全国藏戏艺术研讨会,以交流经验、展现新时代藏戏传承保护成果,推动其发展。举办研讨会,汇聚各地专家,从学术、创新等维度研讨藏戏艺术传承、发展与创作,推动“藏戏艺术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内容拓展,助力西藏文化自信建设。明确学术研讨目标,结合考核与政策实际,与部门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一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部门预算草案报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