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藏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的紧急通知
摘要: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把西藏建设成“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为推动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提升我区“世界屋脊·神奇西藏”的旅游主题形象。创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品牌,满足旅游购物者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展示和推介西藏丰富的旅游资源、文化艺术、民俗风情、城市形象,培育西藏旅游纪念品品牌,提升西藏旅游纪念品层次,扩大西藏旅游纪念品市场份额。我们将举办西藏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该活动作为首届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旅游精品展示的主要内容之一
各地(市)旅游局: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把西藏建设成“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为推动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提升我区“世界屋脊·神奇西藏”的旅游主题形象。创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品牌,满足旅游购物者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展示和推介西藏丰富的旅游资源、文化艺术、民俗风情、城市形象,培育西藏旅游纪念品品牌,提升西藏旅游纪念品层次,扩大西藏旅游纪念品市场份额。我们将举办西藏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该活动作为首届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旅游精品展示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市)旅游局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于8月20日前推荐和设计出具有地域特色、文化特点的旅游商品。并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大赛,并于8月6日前将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及职务报至区旅游局促进处。
联系人:卓玉、王瑾
联系电话:0891—6822573/6834315 13989906205 13908916233 自治区旅游局
2014年8月4日
附件
西藏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方案
一、大赛主题
“挖掘民族文化内涵 提升旅游商品品质”
二、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七地(市)行署、区国资委、区文化厅、区商务厅、工商联、七地(市)旅游局、民族手工业协会
四、承办单位
西藏希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西藏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组成人员由各主办、协办、承办支持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1.自治区旅游局:制定大赛总体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制定旅游商品的征集、登记、分类、赛后作品清退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制定旅游商品的评审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制定大赛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做好大赛的后勤保障、安全保障和综合协调工作。
2.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商务厅、区国资委、工商联、民族手工业协会:根据各单位职责,协助自治区旅游局做好旅游商品大赛的各项工作。
此外,全区各地(市)县旅游局负责协调本辖区内旅游商品的推荐和参赛工作。
作为大赛承办支持单位,设立相对应的工作部门,配合大赛组委会办公室4个工作组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
(二)设立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促进处办公室。同时设立旅游商品征集组、评审组、宣传报道组、综合协调组,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三)设立评审委员会
由评审委员会提出涵盖旅游、民俗、文化、美术、艺术、院校、媒体、旅游企业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建议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后协调落实。
六、参赛作品范围
(一)实物类:
1.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传统旅游商品;
2.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现代旅游商品。
内容包括:雕刻、编织、彩绘、布艺、陶制品、手工艺品、土特产等纪念品。
(二)设计方案类:
西藏旅游商品创新单项或系列设计方案。
七、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能够体现西藏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二)参赛作品应能够代表本类产品,且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三)参赛作品或设计方案应具备西藏旅游特色、较强的创意、前瞻的市场理念,富含文化内涵;
(四)所有参赛作品,应按统一要求,报送实物或设计创意说明,并填写大赛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附后)。说明材料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说明作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400字以内,用A4纸和三号楷体字打印;
(五)设计演示文件应使用PC版powerpoint软件,图片限定jpeg格式,其精度不低于72dpi,尺寸在30cm×25cm范围内;
(六)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并签定保证书。凡参赛作品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八)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参赛的纪念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
八、活动安排
(一)征集阶段
1.2014年8月4日,给七地(市)旅游局下发通知。
2.8月5日—8月20日,大赛报名。参赛者可在此期间到本次大赛报名处直接报名,也可登陆西藏旅游信息网
(www.xzta.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妥后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照片送至报名处报名,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媒体和网站公告。
(二)初选阶段
8月21日—25日,评审委员会初评,通知入选作品参展。
(三)评选奖励
1.8月26日—9月6日,将初评入围的作品在西藏旅游信息网上对公众公开展示一周,鼓励市民踊跃参加评选和点评。
2.9月10日,评审委员会进行总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获奖商品由自治区旅游局授予“自治区旅游特色商品”称号。
(四)布展阶段
9月15日—20日
(五)展示阶段
9月25日—10月8日,地点:西藏博物馆
(六)清退阶段
10月9日—10月13日,参赛作品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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