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格桑花剧目奖、单项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第三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格桑花奖评奖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届西藏文化艺术节评审与评奖专项组于2026年7月25日至8月15日完成格桑花奖现场终评工作。经评审委员会评议投票,形成获奖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8月17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名单有异议,请提交书面佐证材料,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匿名、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一、格桑花剧目奖(3部,排名不分先后)
(一)舞剧《扎西夏卓》
演出单位:拉萨市歌舞团(曲艺团)
(二)舞剧《与太阳共舞》
演出单位:山南市艺术团
(三)情景歌舞诗《堆·阿里》
演出单位: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
二、格桑花单项奖(5个)
(一)格桑花表演奖
藏·粤史诗剧《驻藏·张大人》 文汝清、索朗旺久
演出单位:西藏自治区藏剧团、广东粤剧院
(二)格桑花编剧奖
话剧《珠穆朗玛》 王宏、王叶丹
演出单位:西藏自治区话剧团
(三)格桑花导演奖
歌舞剧《丹达魂》 红涛
演出单位:昌都市边坝县艺术团
(四)格桑花音乐创作奖
民族管弦乐《高原颂》 扎西次旺、边巴、贡嘎伦珠
演出单位: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五)格桑花舞台美术奖(灯光)
歌舞剧《林芝是个好地方》 次成曲加
演出单位:林芝市艺术团
异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朱小兰、吴超
联系电话(传真):0891—6322133
通讯地址:拉萨市夺底路2号
邮编:850000
第三届西藏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