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启动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及我区多起“非法营运”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营运”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部署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27年1月底,全区将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净化客运市场环境,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本次专项整治将重点严查跨地(市)“非法营运”的7座(含)至9座(含)客车;跨地(市)定线运输的“顺风车”拼车;非法营运的“营转非”、已过报废期的大中型客车,农牧区“非法营运”及“大车少座”面包车;长期异地驻点经营的非备案网约车;长期跨地市以网络预约之名线下揽客的网约车;提供驾驶劳务变相从事旅游客运的租赁车。整治范围全面覆盖车站、机场、学校、景区、乡镇集市、矿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方位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整治期间,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建立“握手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依托大数据赋能精准管控,通过通行轨迹、网络揽客、群众举报等渠道摸排线索,建立重点管控台账。持续加大路面巡查、定点检查力度,加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执法频次,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坚持严查严管、溯源追责。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长期职业化从事“非法营运”、依托网络平台(群组)隐蔽从事“非法营运”、屡罚不改、涉案金额大、安全隐患突出的“非法营运”行为,依法坚决从严处置,斩断“非法营运”利益链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出行群众:“非法营运”车辆未取得营运资质,缺少定期安全检测,无正规营运保险,驾驶员无从业资格和相应驾驶技能,普遍存在“超员、超速、违规夜行”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乘客权益难以保障。请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侥幸心理,监督抵制各类“黑车”,主动选择合规客运车辆出行。如发现“非法营运”线索,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积极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