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文化局开展《山南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宣传活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山南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加强对红色文化的宣传,提高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识,9月5日,隆子县文化(文物)局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启动仪式为契机,在隆子镇新巴村开展了《山南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强化红色文化资源利用和保护意识,运用地方性法规更好保护红色革命阵地,大力弘扬红色文化,讲好红色文化故事,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以文化力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
此次宣传活动参与工作人员10人,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册),宣传品50余件,受教群众达2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