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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次发展 多维度展示——西藏用好资源普查“数据包”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1-07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依托,正确认识、全面了解旅游资源总体概况,是资源保护、产品开发、规划编制和科学决策的前提条件。为落实关于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各地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已取得部分阶段性成果。



梯次发展 多维度展示

西藏用好资源普查“数据包”

中国文化报实习记者 房雅楠



日前,西藏自治区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评审会在拉萨召开。来自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西藏大学以及自治区文物、气象、地质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全区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进行集中评审。经专家组合议,普查系列成果顺利通过评审,这些成果将为西藏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阳光下的布达拉宫 吕宇理/摄




摸清资源禀赋




西藏自治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是在文旅融合发展背景下开展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自2023年8月启动以来,西藏采取自治区统筹、市(地)指导、县(区、市)主体实施的三级联动方式,累计动员近4000人参与,投入各级财政资金7600余万元,对7个市(地)、74个县(区、市)开展了全域覆盖式普查。

历时两年多时间,全区共查明旅游资源5.8万余处,新发现、新认定旅游资源3.1万余处,评定五级旅游资源944处、四级旅游资源2372处、三级旅游资源10202处。资源类型涵盖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存、民族民俗、红色文化和现代建设成果等多个门类,系统呈现了西藏旅游资源的整体结构与空间分布。

从已建成并投入市场的景区体系看,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5处、4A级旅游景区47处、3A级旅游景区89处,初步形成了以高等级景区为引领、不同层级景区梯次发展的旅游产品体系。从珠峰大本营、冈仁波齐、玛旁雍错等世界级自然景观,到布达拉宫、大昭寺、扎什伦布寺等文化地标,普查不仅对成熟景区进行了系统梳理,也发现了一批具有开发潜力的特色资源,为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拓展了空间。这些景区已成为展示西藏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的集中体现。




推动产品体系升级




旅游资源普查不仅是一次摸底调查,更是推动资源向产品转化的重要起点。在系统梳理资源底数的基础上,西藏自治区同步开展边境旅游、高原康养、高原生态、文物游径等专项研究,为旅游产品开发和业态培育提供科学支撑。

近年来,随着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和旅游市场不断升温,西藏旅游正由“观光为主”向“深度体验”转型。林芝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持续丰富森林康养、户外休闲等产品形态;日喀则围绕珠峰文化和高原极限体验,不断完善景区服务体系;阿里地区依托冈仁波齐、古格文化遗址公园等资源,探索小众化、精品化旅游路径;拉萨则以八廓街及周边历史文化街区为重点,推动文化展示、旅游消费与城市更新协同发展。

普查成果为各地明确资源定位、优化景区布局提供了依据。通过对资源等级、空间分布和环境承载力的综合评估,各地在景区开发中更加注重差异化发展和分类管理,推动旅游产品体系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激活高质量发展动能




在成果集成和应用转化方面,西藏此次普查形成了基础成果、应用成果、展示成果和信息成果“四位一体”的成果体系。围绕优质旅游资源,制作完成《西藏典型旅游资源画册》《西藏优质旅游资源宣传片》,并形成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推荐名录(西藏),多维度展示西藏旅游资源新形象。

在普查过程中,西藏坚持“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并重”,创新采用“普调结合”“空天地人一体化”等技术手段,对无人区和边境地区开展科学筛查;同时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组织机制和“三级审查”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可用。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成果为西藏探索“优质资源+政策支撑+资本赋能+科学管理”的旅游发展模式奠定了基础,有助于推动项目精准落地、提升旅游产业整体效益。

随着普查工作的完成,西藏旅游发展进入以数据为支撑、以质量为导向的新阶段。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雪超表示,下一步将以普查成果为重要依据,统筹推进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快资源向产品、产业转化步伐,持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和市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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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起步较早。一系列文件、规程的出台,明确了旅游资源定义、分类等问题,为各地文化和旅游系统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2年 《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发布,提出了旅游资源的概念及类型划分。

2003年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发布,明晰了旅游资源的分类分级标准及普查方法。

2017年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修订,更加突出实际操作,对旅游资源分类层次和类型进行了简化。明确指出,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

2021年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通过普查,为统筹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科学制定旅游规划提供依据”,从顶层设计上做出安排部署。

2022年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普查目的和意义




旅游资源普查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展调查,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的过程。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有利于全面厘清旅游资源家底,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有利于加强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转化;有利于向广大群众展示更多、更优、更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和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




普查对象和范围




旅游资源普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




普查方式和安排




旅游资源普查采取“统一指导、分省普查”的方式进行。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对各省(区、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制定《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科学组织实施本省(区、市)区域范围内的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