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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文物保护法宣传品制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 日喀则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9-25

一、项目概况

采 购 人: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文物保护法宣传品制作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相关资质、征信材料报送至日喀则市文化局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日喀则市文化节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对企业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前置审核。

2.日喀则市文化节旅游局采购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申报企业现场陈述(含PPT演示),尤其是能够突出日喀则文物的设计理念、报价依据、企业优势做重点讲解。对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评估,组织提问、答疑等。

3.比选结束后,评审结果报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60000元(陆万元整)

三、 宣传品制作范围

需结合日喀则文物保护法宣传实际需求制作宣传品   

四、资格要求

1.参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优先考虑能够利用自有平台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日喀则文物保护法宣传产品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5.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五、比选材料

1.报名提交材料:参与报名的企业提交文创产品设计方案、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以往承接文创产品成功案例等情况、相关资质证明等。

2.评审自备材料:请申报企业自备现场陈述(含PPT演示)、方案等,尤其是能够突出日喀则文物保护法宣传的设计理念、报价依据、企业优势做重点讲解,相应材料自留,无需提交。

3.项目总费用:(含税)控制在60000元以内(含60000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以上材料需胶装成册(应有目录),提供一式1份,于2025年9月27日下午18:30前报送至日喀则市文化局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六、报名期限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扎西卓玛  13618920099

联系地址:日喀则文化和旅游局

日喀则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