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机遇
一、西藏自治区非遗概况
西藏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遗,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民俗等类型,它们在自在、自然的历史长河中发展、成长、丰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百花园中的瑰宝。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藏戏、格萨尔、藏医药浴法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6 项、96 人列入国家级项目和传承人名录,620 项、522 人列入自治区级名录,2034 项、1050 人列入市县级名录,先后命名 2 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5 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2 个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59 个非遗项目传习基地,8 个非遗特色县乡村,19 个非遗旅游景区(点),29 个非遗进校园示范基地,16 个项目列入中国传统工艺振兴目录,30 个项目列入西藏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民间藏戏队已发展到 153 支。①同时,西藏积极实施非遗“走出去”战略,使西藏非遗项目频频亮相国内外各大展会及节庆活动,极大地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西藏非遗保护、传承现状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通过全区各级文旅部门的不懈努力,西藏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方式日益多样。近年来西藏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传承工程,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为非遗的传承、研究留下珍贵的“种子”
非遗的记录工作,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下每位非遗传承人所掌握的精湛技艺。多年来,西藏积极开展高龄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相继完成《藏北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高龄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录制,用文字、照片、音频和视频等形式完成 54 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工作。全面启动“西藏非遗系列丛书”和音(影)像制品的出版工作,出版发行普查成果书籍和音(影)像制品近百种。
(二)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以实施《西藏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工程实施办法》为抓手,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重点围绕活态保护传承做文章,建立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并予以支持。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开展传统工艺人才培养,鼓励跨界交流与合作,支持改进工艺、完善功能、拓展用途、提高品质,培育发展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拓宽展销渠道,为增加产品销量和现金收入提供智力支持。稳步推进非遗工坊设立工作,整合资源优势,争取更多工坊纳入文旅部支持范围,使更多项目纳入到本地扶贫项目库,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与积极引导,我区非遗在传承与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乡村振兴及群众致富。通过大力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持续推进非遗工坊设立。截至目前,全区 173 家非遗工坊,覆盖 49 个县,直接带动 6000 余人实现就近就业。其中, 83 家非遗工坊入驻互联网平台,利用网络直播带货,开启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新天地。②
(三)推进非遗特色县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抓住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对西藏的国家、自治区两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项目落地落实,使西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在城镇化进程中得到科学有效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繁荣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地方长效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地(市)、县重点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对非遗保护予以资助,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助力实现我区非遗保 护工作全面开花。制定《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西藏非遗特色县、乡、村命名工作为抓手,鼓励传统节庆保护与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丰富时代文化内涵,践行非遗与旅游、乡村振兴战略。鼓励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各级文化(馆)站等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开展非遗优秀作品、传播作品的展示展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搭建宣传平台,强化非遗保护宣传和展示力度
着力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雪顿节、藏博会等重大节庆活动,以及各类文化展示展销活动中开展西藏非遗主题传播活动,开展行之有效、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努力形成一批品牌传播项目,在全社会形成非遗保护人人参与,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氛围。近年来,我们有力推进文化品牌建设,日喀则市拉孜县的堆谐《飞弦踏春》、山南市卓舞《雅砻春潮》、那曲班戈谐钦的《天湖之舞》、参加全国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20 余次,并赴台湾和香港等地区演出,树立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形象。每年举办地域性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开展传统歌舞、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民间文化艺术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已经成为各地市和县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和有效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因此得到不断增强。实施非遗走出去战略,狠抓“中国西藏扎西德勒”文化交流品牌,促进优秀非遗资源向产业化转型,不断 推动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建设。先后派出团组前往国外开展西藏文艺演出、服饰展、非遗文创、文化讲座、文艺培训等系列西藏文化周活动, 吸引了国外观众踊跃参加。
(五)着力推进藏戏艺术事业,创新传承活力
聚焦非遗实践,注重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扶持民间藏戏队保护传承工作,推动民间藏戏队的传承演绎和八大传统藏戏剧目数字化工作。继续举办“藏戏演出季”和“雪顿节藏戏展演”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曲进校园工作,进一步扩大藏戏艺术的影响力和实践活力。近年来,我区民间藏戏队和专业藏戏剧团把深入基层、扎根基层、发展队伍、服务群众作为藏戏艺术事业发展的根和魂,不断丰富演出形式,扩大影响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8 年起,拉萨市结合藏戏保护工作实际,举办“藏戏演出季”活动,已经成为非遗+旅游的示范活动,品牌效应逐步显现,成为古城拉萨文化旅游的名片,对于宣传巩固藏戏保护和传承成果,提升旅游品质及文化内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以雪顿节为藏戏展示平台,积极开展藏戏展演活动,是雪顿节各项活动中展演时间最长、展演场次最多、受众面最广、最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惠民活动,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雪顿节注入了丰富的文化内涵。雪顿节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的节日、藏戏的盛宴”,已持续八年在拉萨罗布林卡、宗角禄康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剧院分别进行“全区藏戏展演”“全区藏戏大赛”“藏戏唱腔大赛”等活动,献演《朗萨雯蚌》等优秀传统八大藏戏剧目,活动精彩纷呈,观众场场爆满,也是雪顿节期间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的焦点。实施戏曲进乡村活动。每年藏历新年、望果节等传统节庆活动期间,藏戏是必演节目。民间藏戏队按照传统习俗为村民表演传统藏戏,祈福来年风调雨顺,使民间藏戏表演成为了传统节庆活动中最接地气、最暖人心的节目。专业剧团编创、演出成果丰硕。近十年来,自治区藏剧团累计演出约 1500 余场次,观众人数约 130 万余人次。2012 年与国家京剧院合作的一部大型戏曲《文成公主》,将京剧与藏戏完美结合起来,体现出文化的相互尊重与融合。
(六)推进唐卡创新发展,巩固发展成果
为了保护好这一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区高度重视包括对唐卡艺术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大力开展普查、挖掘、整理和申报工作。我区现有自治区级唐卡类代表性项目 13 项,其中勉唐派、钦泽派、嘎玛嘎赤派、勉萨派、齐吾岗派、拉萨堆绣、康勉萨及直孔刺绣等 8 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藏族矿植物颜料制作技艺、藏族传统画笔制作技艺和藏族壁画绘制技艺等与唐卡艺术相关的项目也已分别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名录。18 名唐卡画师列入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认定 147 人为西藏等级唐卡画师。同时,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牵头对日喀则 485 名唐卡画师现状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西藏日喀则唐卡传承发展现状调研报告》,获得文旅部优秀科研成果(研究报告)。近年来,我们重点加 强艺术形式和内容的创新,用传统唐卡艺术表现现代主题,走高端产业化发展之路,将文化资源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七)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试点性开展保护工作,支持开展宜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整体保护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尊重当地居民保护传承非遗的主体地位,增强百姓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命名了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孜东文化生态保护区两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同时,加强监督,落实文化生态保护区监督责任和建设主体责任。并鼓励各地(市)向自治区推荐申报非遗形态、活态传承和存续状况良好的,设立为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拟计划实施部省联合共建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八)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落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组织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到高校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传统工艺项目所在地开展巡回讲习。鼓励高校与持有非遗的社区、群体及传承人合作,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密切高校与社区的联系,促进相关学科与专业建设,增强高校的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近年来,我区积极组织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赴区外学习交流 30 余次。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举办唐卡、传统雕塑及藏戏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 13 期,累计培训 371 人,达到了“强基础、增学养、拓眼界”的预期效果。
(九)继续实施“非遗进校园”活动,推动非遗普及教育
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教学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对非遗及其保护意义的认识。结合西藏实际研究并开设非遗校本课程,编制适宜青少年的教学材料。鼓励西藏各地市在学校开展非遗展示展演,组织开展非遗体验活动。鼓励各学校邀请 非遗传承人开设非遗课程或讲堂。同时,继续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加强合作,加大对西藏非遗人才定向培养工作,进一步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继续实施“非遗进校园活动”,不断拓展非遗进校园活动种类。同时,我们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和各地市援藏省份的支持,加强与内地相关院校的合作,建立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培养体系,积极探索西藏非遗传承发展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工作,切实补齐我区非遗人才匮乏的短板。各类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保护知识 纳入学校课程的编写和相关课程的设置工作,做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教材、进课堂。如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将我区非遗项目唐卡、热巴纳入教学体系,设置专门课程,还不定期以囊玛、堆谐等项目对学生进行培训;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完全小学成立藏戏社团至今,给学生们讲授藏戏知识,并邀请藏戏演员教学生表演藏戏。同时,编写、发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课外读物、光盘等教程,让青少年了解和学习我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而培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怀。各级文化部门组织选派德艺双馨的各级各类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为学生讲授相关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鼓励各学校将本地特色舞蹈编入学校课间操。昌都市文化局组织编排以昌都锅庄舞、芒康弦子舞、丁青热巴舞、江达彩袖舞、芒康三弦舞、类乌齐巴日寺岭卓舞、贡觉卓舞、察雅香堆藏戏等 8 项非遗项目为基础的非遗广播体操,并制作视频光盘发放全市各个学校学习,同时,专门派出老师进行指导。为拓宽非遗后备人才培养途径,联合区教育厅命名 29 所院校为“西藏非遗进校园示范 基地”,对进一步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将“学非遗、用非遗、秀非遗” 的理念扎根在校园,持续推进“非遗进校园”常态化、规范化,激发广大师生对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活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
(十)建立和完善传承人扶持保障机制,确保技艺传承不断档
积极争取西藏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为传承人提供优惠的传承条件和保障措施,给予政策支持。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非遗项目,为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及资金支持。对后继乏人的非遗项目,通过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多渠 道帮助传承人招收学徒,并给予相应的生活及学习补贴,确保他们心无旁骛安心学艺,从而吸引更多的年轻人积极参与到非遗传承工作中,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青黄不接的问题。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与积极引导,我区非遗在传承与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乡村振兴及群众致富。通过大力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持续推进非遗工坊设立。从 2015 年起,每年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资金提高到 1200 万元;2016 年自治区级传承人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 5000 元提高至 1 万元,以上举措对于全面保护传承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动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开展传习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③
三、西藏非遗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非遗保护工作等作出重要指示。当前,西藏非遗事业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支持,迎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同时要清醒地看到, 西藏非遗事业在新时期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王君正书记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调研时强调的“要增进文化交流交往交融,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指示精神,④深入实施非遗研究、保护、传承、传播等工作,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是政策引领,同向发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论述,完善党中央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部署落实机制,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 调,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西藏重点文化项目的支持,通过协调援藏省市将文化援藏作为对口援藏的重要内容,加大援助力度。
二是加大文化人才援藏工作力度。有针对性的选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人才赴藏工作,有计划选派专家短期赴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帮助对口援建地区培训一批留得住、带不走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人才。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援藏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出台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提供良好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推动西藏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向高水平。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为适应财政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沟通,按照非遗改革发展需要,提高资金扶持力度。督促各级文化部门加强与当地财政的沟通衔接,按照《非遗法》落实资金配套政策,确保非遗保护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发挥效益。
非遗传承是文化认同最直观的外在行为表征,我国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非遗,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历史记忆与集体意识的体现,这种共创共享共情的非遗传承能够连接各民族成员对集体记忆的追溯,增 强人民精神领域文化认同感,是实现“各民族一家亲”的心理基础,是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效思想基质。非遗传承有助于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有助于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2019 年 8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指出:“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