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文旅要闻 党建动态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党建动态>政治纪律教育

讲稿参考|以纪律严明为核心的党性锤炼与司法警察作风养成

来源: 学习强国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10-20

司法警察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执行者和司法秩序的坚定捍卫者,其作风形象、职业素养和纪律意识直接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党的纪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重要规定和规则,是对党全部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保障。司法警察队伍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把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规范并外化为执法勤务的行为准则,既是政治的要求又是工作的需要。因此,新时期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以纪律严明锤炼党性作风、推动形成良好风尚是题中应有之义。

一、理论基石:纪律严明、党性锤炼与作风养成的内在统一

纪律严明是党性坚强的集中体现。党性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需要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反复锤炼,在严明的纪律约束下不断强化。纪律性是党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检验党性强弱的直接标准。对司法警察而言,坚强的党性首先体现为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坚决听从党的指挥,确保执法权力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作风养成是党性的外在行为表征。司法警察作风由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执法作风和生活作风组成,体现了司法警察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纪律的基本情况。在工作中,党性坚定、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能够做到严格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廉洁奉公;党性淡漠、纪律松弛的司法警察则常常表现出作风涣散、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

党的纪律规矩与司法警察职业规范具有高度一致性。政治纪律和忠诚品格一致: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与司法警察“绝对忠诚”职业的要求是一致的,都要求司法警察要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来谋划工作。组织纪律和令行禁止的一致性:党的组织纪律是服从组织,而司法警察的准军事化管理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这直接培养了司法警察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廉洁纪律和清正廉洁要求一致:党的廉洁纪律是“廉洁从政”的“红线”,司法警察“清正廉洁”也是行为底线的要求之一,两者为清正司法警察公正执法、拒腐防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大局,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维护群众利益,履职尽责;我国司法警察秉持执法为民理念,并不断规范文明执法,两者是一致的。生活纪律与品行端正一致:生活纪律在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约束的同时,契合了司法警察岗位对社会形象及职业荣誉全面要求的实践养成。这些一致意味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提高司法警察的职业化水平,涵养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工作作风。

二、时代要求:新时代法治理念与党纪规定对司法警察作风的新期待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纪律性的法治彰显。“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是司法警察忠于法律的行动指南。严格依法开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就是从严治警,从严治警实际上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落实。在每一次规范的押解过程中,在一次又一次严肃认真的看管任务中,在最微小的安检中,我们的作为就是对遵章守纪最好的诠释。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作风养成的切入口。中央八项规定是为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确立的“铁规矩”,法院工作人员要学习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反对“四风”问题,在警务活动中,杜绝着装不整、粗暴待人、工作拖沓等问题;在公务生活中,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打好经久不衰的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

融合党纪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是铸魂育警的必然选择。新时代司法警察教育培训要突出党纪教育,把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技能训练结合起来,使干警认识到学习党纪、遵守党的纪律规矩是法律职业的责任和义务,知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让党纪要求和职业道德要求成为干警的基本素养,为养成良好作风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实践路径:以强化纪律性为核心锻造过硬司法警察作风

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令行禁止”的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根本准则,建立健全政治轮训制度,定期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学习,使司法警察切实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严明组织纪律和训练纪律,培育“严谨规范”的职业素养。通过常态化教育与管理,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服从组织决定的重要性,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确保警令畅通、执行有力。推行标准化管理,细化警务工作流程与行为规范标准,从警容风纪、内务管理到执法环节,都纳入标准化体系。强化实战化训练,把纪律要求贯穿到平常的训练和管理当中。

严守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塑造“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着重针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明权力界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常态化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制度,持续强化法官、检察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将各单位各类监督力量资源整合起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内部督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并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构筑大联合、大协作的“多位一体”全面立体化监督格局。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警纪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进行倒查。强化结果运用,将纪律作风表现与干警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晋升提拔直接挂钩,树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

加强文化熏陶与榜样引领,营造崇尚纪律的文化氛围。建设警营廉政文化,设置廉政文化走廊,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开展廉政党课学习。坚持高举党建旗帜,以“党建红”铸炼“警察蓝”,打造了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铁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挖身边司法警察队伍恪守纪律、作风过硬的典型人物事迹,并以专题报道、事迹巡讲或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弘扬榜样的力量,实现“干部教育要从自身做起”的目的。加强人文关怀,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积极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找准节点做好政治家访工作,将“警队+家庭”的“双绑联”模式升级为“网格化+单元制”双联并举机制,用心用情搭起“警队+家庭”共建共治共育的新“连心桥”。

纪律严明是司法警察队伍党性坚强、作风过硬的根本保障,党的纪律规矩和司法警察职业规范的价值取向与行为要求是一致的,这为加强队伍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面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要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要坚持以党的纪律为规矩,常态化教育干警忠诚履职、忠诚工作,严格执法,精准担当作为;强化日常管理,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监督问责制度,加大从严问责力度;加大警营文化熏陶和先进典型引领力度。积极采取全方位、系统化的有效措施,长期打造能“令行禁止、严谨规范、清正廉洁”的司法警察铁军,恪尽职守、勤勉奉公,不断为党和人民完成新时代好战士职责使命担当,扎实做好为法治中国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