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西藏自治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关于征选西藏自治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和扩大西藏文化旅游供给,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提升“向光向上·冬游西藏”品牌影响力、吸引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需求,推动西藏文化旅游四季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计划投入西藏文化旅游消费券资金4300万元,在进藏机票、进藏火车票、“亲子游”“旅友行”“银发旅”等领域开展系列促销活动,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2024年西藏自治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具体安排如下:
一、平台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近期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六)具备稳定得力的专业团队和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按要求及时、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造成负面舆情;
(七)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八)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九)能够按照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求随时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活动总结报告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性和启发性;
(十)参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规范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补贴适当比例配套资金投入促销活动;
(十一)参选企业免费提供核销平台。
二、平台企业确认流程
(一)根据平台企业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名单;
(二)磋商小组成员现场评审。邀约申报平台企业现场陈述(含PPT演示)。组织小组成员提问、答疑,并对申报平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三)若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磋商小组成员将对其方案进行审议,同时根据方案合理性和小组成员审议结果决定是否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四)研究公示:比选结束后,评审结果报审后,将通过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向社会公示。
三、平台企业的工作任务
服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券活动发放工作的统一安排。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最终选定的平台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的平台企业应及时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求,承担以下任务:
(一)制定相关消费券发放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做好消费券的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
(三)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活动期间,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合作平台企业应第一时间向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报告,并立即追回财政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五)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六)主动接受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
(七)主动接受审计及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八)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被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后续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的资格。
四、材料报送
参与征选的平台企业,请将报名材料(需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以往参与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及承接消费券发放比选方案ppt,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jc0891@163.com),邮件请以“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比选流程
(一)平台企业进行工作方案介绍(含PPT演示);
(二)磋商小组成员传阅企业比选资料,与企业进行沟通提问;
(三)磋商小组汇总评分进行合议,形成初步意见。
比选地点: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楼会议室
比选时间:2024年12月6日 下午16:0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雷鹏
联系电话:0891-6176626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街道夺底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