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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享新西藏·惠游日喀则”第三季文旅消费正式启动!赴珠峰之约,享惠民福利

来源: 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7-28

为抢抓暑期旅游旺季及珠峰文化旅游节有利契机,激活我市第三季度文旅市场热度,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拉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广泛调动市民游客出游积极性,持续释放文旅产业发展动能、提振全市文旅消费活力。根据《“乐享新西藏·惠游日喀则”2026年文旅促销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精神,拟投入资金500万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乐享新西藏·惠游日喀则”2026年第三季度文旅消费季


二、活动周期

2026年7月1日-9月30日


三、投放渠道

线上:在线旅游平台、在线生活消费平台;

线下:旅行社奖、酒店营收奖、自驾游奖、景区组织活动奖、游客个体奖。


四、政策措施

(一)线上优惠:

日喀则第十九届珠峰文化旅游节特惠文旅促销60万元),投放日期为81日至831日。


1.酒店优惠

奖补资金:拟投入25万元

奖补标准:游客通过在线平台预订酒店的,予以8折满减优惠。


2.机票优惠

奖补资金:拟投入25万元

奖补标准:游客通过在线平台购买机票且抵达地为日喀则和平机场或定日机场的,可享8折优惠。


3.景区优惠

奖补资金:拟投入10万元

奖补标准:通过在线旅游平台购买景区门票及观光车、车票予以8折优惠。




(二)线下奖补



设立10个组团类奖补,具体为包机游、边境游、线路游、红色游、非遗游、康养游、专列游、“机票+酒店+景区+X”组合型产品、惠民珠峰游、景区+场馆联动奖补;设立自驾游、景区组织活动、酒店营收、珠峰旅游达人奖补、暑期间“万名学子”游一城四地文旅打卡惠民等奖补共16项。其中包机游、线路游、边境游在每月7日前旅行社向市文旅局报备当月或本季度计划(用于预判资金使用情况,报备能执行的计划,严禁虚报,杜绝无效报备),珠峰旅游达人、暑期“万名学子”游在政策发布后实行先报先提前报机制其余奖补原则按预算执行,最终根据实际核销情况进行调剂。

(注:旅行社报备计划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包机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96万元

1)奖补适用条件

旅行社组织60 人(含)以上旅游团队,由和平机场、定日机场进藏或出藏;团队在日喀则境内连续停留游玩不少于 6 天 5 晚,须参观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处免费场馆,且游览日喀则辖区内 3 个(含)及以上 A 级景区。其中,包机首个目的地为尼泊尔的,进藏后的抵达地可放宽至日喀则吉隆或者樟木口岸,在日喀则的连续累计停留时间-可放宽至4天3晚;旅游包机的入境游客(外国籍游客、港澳台游客),在日喀则的连续累计停留时间可放宽至3天2晚。

(三处免费场馆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2)奖补分级标准

始发地日喀则或日喀则—始发地航线航程2000 千米以内:按每人 500 元标准发放补贴;

始发地日喀则或日喀则—始发地航线航程2000-3000 千米:按每人 1000 元标准发放补贴;

始发地日喀则或日喀则—始发地航线航程3000 千米以上:按每人 1500 元标准发放补贴。

备注:包机核算奖补以民航官方航程距离为准,航线航程以单趟计算为准。

3)申报备注要求

申领包机旅游奖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包机出发城市与返程落地城市一致;二是同一批次往返游客人员保持不变;三是同一批次全部游客须从同一城市出发并返程;四是往返总人数需达到60 人(含)以上。任一条件不满足,不予核定发放包机奖补(注:“包机游”团队所有游客在日喀则市旅游期间,须严格按照统一行程全程游览,游客统计不包含组团社和地接社导游、司机、陪同人员等)

4)部分城市航程表(后续逐步添加城市)


    2.边境游奖补珠峰文化旅游环线

奖补资金:拟投入30万元

奖补标准: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连续在日喀则住宿4晚(含)以上,游玩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环线(桑珠孜区扎什伦布寺、夏鲁寺、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珠峰文创园区—G318拉孜县5000km打卡点—萨迦古城景区(萨迦寺)—定日县珠穆朗玛峰景区—定结县羌姆石窟、奇林峡(牧村土林—岗巴县岗巴古堡观景台—康马县朗东片区—江孜县宗山古堡、白居寺、帕拉庄园、加日郊老街)的5个收费点位和5个免费点位,按每人每晚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游览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环线的4个收费点位和4个免费点位,按每人每晚1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收费点位以《日喀则市收费旅游景区、点位统计表》为准扎什伦布寺、夏鲁寺、萨迦寺、珠峰景区、奇林峡、白居寺;环线其余点位均免费游览点位。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3.线路游奖补单家旅行在本社季度累计申领本奖补上限1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旅行社主体的,本季度仅可由其中一家旅行社申报本项奖补,严禁多主体重复申报

拟投入资金:拟投入80万元

奖补标准:对旅行社组织5人(含)游客团队,开展“黄金三小时”旅游线路进行游玩,且在日喀则连续游玩3-6天(①拉萨出发/离开—日喀则连续游玩3-6—山南离开/始发;②阿里出发—日喀则连续游玩3-6—拉萨离开;③阿里出发—日喀则连续游玩3-6—山南离开)三个行程任选一个,按游客在日喀则游览天数予以奖补。

连续游览3-5天(含)且需游玩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按每人每晚8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连续游览6天(含)以上且需游玩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按每人每晚12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4.红色游奖补 红色旅游大道、民族团结文化线路和抗击廓尔喀文化线

奖补资金:拟投入8万元

奖补标准:

线路1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连续在日喀则住宿4晚(含)以上,游玩红色旅游大道线路全部点位(游玩顺序可自主安排):扎什伦布寺—珠峰文创园区—夏鲁寺—帕拉庄园—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白居寺—康马乃宁曲德寺—少岗摩崖石刻佛像群—朗东庄园—崇巴雍错—G219国道5000km玛不错遗址服务区—亚东曲美雄谷遗址—卓木拉日雪山—帕里草原—东嘎寺—亚东林海—乃堆拉国门,按每人每晚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线路2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连续在日喀则住宿4晚(含)以上,游玩民族团结文化线路和抗击廓尔喀文化线路全部点位(游玩顺序可自主安排):夏鲁寺—扎什伦布寺—纳塘寺—俄尔寺—平措林寺—萨迦寺—定日县关帝庙—聂拉木廓尔喀古碉堡遗址(聂拉木乃龙乡)—吉隆镇清军护藏卫国纪念馆,按每人每晚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两条线路二选一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5.非遗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5万元

奖补标准: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游玩日喀则雅江北岸南木林县艾玛沟非遗旅游精品线路(点位自选):扎什伦布寺勉唐画派创始人壁画—藏族金属锻造技艺(扎西吉彩锻铜技艺)—扎念制作技艺—日喀则非遗展示中心千米唐卡为主的非遗项目—司马卓舞—谢通门县卡嘎温泉旅游度假区非遗文创集区或谢通门吾赞皮具专业合作社—南木林孜东文化生态保护区——萨迦古城及萨迦索舞—拉孜堆谐非遗——昂仁县多洛皮袄加工技艺或迥巴藏戏表演,游玩1-2个景点,按每人8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游玩3-4个景点,按每人15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游玩5个及以上景点,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6.康养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5

奖补标准: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及以上旅游团队,在日喀则连续住宿2晚(含)及以上,且需在旅游线路中安排不同县(区)的2处温泉,其中1处为旅游度假区或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按每人每晚8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连续住宿4晚(含)及以上,且需在旅游线路中安排不同县(区)的2处温泉,其中1处为旅游度假区或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按每人每晚15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7.专列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20万元

奖补标准:对1-3家(含)旅行社联合组织旅游专列抵达拉萨站或日喀则站,每班专列组织70人(含)以上游客,在日喀则累计停留时间不少于3天2晚(含),游览2个日喀则区域内的(含)以上A级景区的,按游客人数予以奖励补贴。旅行社组织游客人数70人(含)-99人的,按每名游客4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组织游客人数100人(含)-159人的,按每名游客6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组织游客人数160人(含)以上的,按每名游客10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8.“机票+酒店+景区+X”组合型产品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8万元

奖补标准:对旅行社打造推出“机票+酒店+景区+X”组合型产品,组织10人(含)以上游客团队,在日喀则累计游玩不少于5天4晚(含),游览日喀则区域内的3个(含)以上A级景区的,按每人8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9.景区+场馆联动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10万元

奖补标准

1)旅行社组织5人及以上团队,在日喀则连续住宿1-2晚(含)且游玩日喀则任何1处及以上收费景区,并游览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3个免费场馆,按每人每晚8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在日喀则连续住宿3晚(含)以上且游玩日喀则任何1处及以上收费景区,并游览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3个免费场馆,按每人每晚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2)旅行社组织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一日内完成日喀则区域内任意1处3A级及以上景区游览,并打卡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按每人30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0.自驾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8万元

奖补标准:依法设立、组织自驾游团队赴日喀则旅游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组团车辆在日喀则进行自驾旅游,累计停留时间不少于3天2晚(含),游览日喀则区域内的3个(含)以上A级景区(含2个收费景区),按车辆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组织车辆2-5辆(含),每辆车奖补200-500元;

组织车辆6-9辆(含),每辆车奖补600-900元;

组织车辆10辆(含)以上,每辆车奖补1000元。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1.景区组织活动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15万元

奖补标准:在日喀则A级旅游景区,由非政府机构(指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强制性、非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合法组织)组织的演出、节会、赛事等活动,参与活动人数50人(含)以上,在日喀则住宿2晚(含)以上,在省级以上媒体投放宣传报道不少于10条的,按参与人数对组织单位给予奖励。

参与人数50人(含)-100人的,按2万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参与人数101人(含)-299人的,按4万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300人(含)以上的,按8万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2.酒店营收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25万元

奖补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年收入额突破200万元(以去年统计数据为准)以上申报期与基期均正常经营的酒店,按每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予以300元奖励补贴,每酒店每季度一次性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各酒店每季度营业额数据由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提供基础调度数据用于参考)


13.惠民珠峰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20万元

奖补标准:对组织本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众在日喀则市域内开展旅游活动,满足8人(含)以上在日喀则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参观日喀则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石刻艺术博物馆等3个免费场馆的,按连续住宿天数实施阶梯式奖补:连续住宿连续入住2晚(含)以上,按每人每晚80元奖补;连续住宿3晚(含)以上,按每人每晚100元奖补,封顶每人400元。

注:儿童不占床位者不享受奖补政策,此奖项奖补对象为社区群众,涉及所有行程旅行社均不可用于申请组团奖。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所需开具的证明可扫描“惠民珠峰游奖补人员信心汇总表及证明”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4.珠峰旅游达人奖实行提前报名、先报先得,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即终止执行受理申报

奖补资金:拟投入50万元

奖补标准:游客前往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取“珠峰旅游达人”打卡卡片、现场报名申领本奖项须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游览日喀则区域内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通过线上渠道分享、宣传所游场馆、景区,且每游览一处点位即在打卡卡片上加盖对应点位印章的游客,可凭打卡卡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申领相应奖励补贴。

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游览日喀则所有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因客观原因未开放的景区除外),在日喀则境内连续累计住宿游玩不少于15晚(含)并对其游览点位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按8848.86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游览30个(含)以上3A以上级旅游景区,在日喀则连续累计住宿游玩不少于10晚(含)并对其游览点位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20个(含)以上3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日喀则连续累计住宿游玩不少于7晚(含)并对其游览点位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贴。每位旅游达人需在2个不同自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内容,其中至少一个平台账号粉丝量须达到100人及以上。本奖项仅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与。

(注:珠峰旅游达人景区游览行程单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5.暑假“万名学子”游奖补实行提前现场报名、先报先得,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即终止执行受理申报。参与者需前往市文旅局完成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出游并申领补贴。

奖补资金:拟投入50万元

奖补标准:针对6周岁以上至24周岁以下(不含24周岁)全日制在校大、中、小学生不含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以报名当日核算,须提供有效在读学生证件,如无学生证件需提供相应证明其学生身份的佐证材料游客乘坐公共交通(飞机、火车、客运班车)、自驾到日喀则,十天内游览扎什伦布寺、珠峰、奇林峡(牧村土林)、萨迦寺、夏鲁寺、江孜英雄古城(白居寺)、亚东县国门巴夏景区7个收费景区和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亚东边关文化展示馆等18处日喀则市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除夏鲁寺外,且必须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凭身份证、学生证件(证明)、住宿发票,公共交通及景区游览票据,按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游览5处收费景区和3处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须为边境点位、其余两处为不同县区的点位,并完成上述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每人补贴1000元;

游览6处收费景区和4处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须为边境点位、其余3处为不同县区的点位),并完成上述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每人补贴1500元;

游览7处收费景区和5处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须为边境点位、其余4处为不同县区的点位),并完成上述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每人补贴2000元。

(注: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万名游子游览行程但可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查看)


16.一城四地文旅打卡惠民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10万元

奖补标准:游客个人集齐珠峰景区、扎什伦布寺景区门票原件+加盖日喀则市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印章,可获得补贴200元,每季度每人申领一次。本奖项仅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与。(游客个人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

(注: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五、奖补办法



(一)申报条件

申报奖励补贴的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经营数据,并如实填报相关材料;

2.依法设立、运营,措施实施期间组织开展赴日喀则组团旅游的旅行社、自驾组织以及开展相关活动的其他经营者,并达到奖励补贴标准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

由旅行社、自驾游组织、景区活动组织单位、游客个人提出申报。

2.材料审核

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前置审核,初审合格后报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终审。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

3.社会公示

终审结果提交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在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公众监督。

4.拨付资金

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向申报单位或个人拨付奖励补贴资金。申报单位须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发票作为收款凭证。

(三)申报材料

)旅行社申报包机游、边境游、线路游、红色游、非遗游、康养游、专列游奖补

①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旅行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旅游行业监管平台行程单,包机游、边境游需在行程单上加盖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3个场馆的印章,其他奖补游按照行程加盖3个场馆印章。

④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包机、专列计划的回执确认单;机票、火车票复印件;

⑤正规旅游合同;合同价款收取的合规票据或收款记录;租用合法“旅游客运”车辆凭证;

⑥外国旅游团队需提供《进藏确认函》;

⑦收费景区门票或观光车车票+酒店入住发票及入住清单;

⑧缴税凭证;

⑨“乐享新西藏·惠游日喀则”XX奖补资金申报行程及人员信息汇总表(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注:各子活动奖补资金原则按照预算执行,后期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对各子活动奖补资金进行调剂核销


(二)“机票+酒店+景区+X”组合型产品奖补

①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旅行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③旅游行业监管平台行程单;

④正规旅游合同;租用合法“旅游客运”车辆凭证;外国旅游团队需提供《进藏确认函》;   

⑤机票复印件、住宿发票及入住清单、收费景区门票或观光车车票;

⑥+X项目提供合规票据及付款记录(如餐饮、特色体验等服务项目)  

⑦游览A级景区凭证(图片或凭证);

⑧缴税凭证;

⑨“乐享新西藏•惠游日喀则”XX奖补资金申报行程及人员信息汇总表(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注:各子活动奖补资金原则按照预算执行,后期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对各子活动奖补资金进行调剂核销。


(三)景区+场馆联动奖补

①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旅行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③旅游行业监管平台行程单加盖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3个场馆的印章及收费景区门票或观光车票;

④正规旅游合同;租用合法“旅游客运”车辆凭证;外国旅游团队需提供《进藏确认函》;

⑤住宿发票及入住清单;

⑥“乐享新西藏•惠游日喀则”XX奖补资金申报行程及人员信息汇总表(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注:各子活动奖补资金原则按照预算执行,后期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对各子活动奖补资金进行调剂核销


(四)申报自驾游奖补

①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相关合法证件(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

③旅游行业监管平台行程单;

④自驾团队档案资料,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以及车牌号(含电子版);

⑤能够证明游览日喀则A级旅游景区和入住日喀则酒店的佐证材料,以及在景区拍摄的短视频(10-15秒);


(五)申报景区组织活动奖补

①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需提供区外游客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③入住日喀则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活动方案、简报信息及省级以上媒体投放宣传报道佐证材料;

⑤组织单位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六)惠民珠峰游奖补

①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惠民珠峰游奖补”证明(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村委会加盖公章)(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③“惠民珠峰游奖补”人员信息汇总表(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④与日喀则市域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及费用支付记录;

⑤游览日喀则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的证明资料(门票/观光车票等);

⑥参观日喀则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石刻艺术博物馆等3个免费场馆的证明资料(与景区标志建筑合影等);

⑦提供日喀则区域内入住酒店的住宿发票及入住清单;

注:惠民珠峰游奖补所需材料由组团负责人统一收集报送。


(七)申报珠峰旅游达人奖补

①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游客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以及车牌号;

③宣传日喀则旅游资源的相关信息截图,图片必须本人出镜且带定位;

④能够证明游览期间每天入住日喀则的住宿发票(不包含房车、帐篷等非经营性住宿证明的资料);

⑤填写珠峰旅游达人景区游览行程单并按表中的游览顺序依次提供对应景点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关于珠峰旅游达人奖的其他说明:

1)珠峰旅游达人的奖补对象为游客个人,不含经营人员;

2)每个景点同时在不少于2个宣传平台进行发布其中一个平台粉丝量须达100人(含)以上,发布内容需本人出镜且带定位,保留时间至本季度奖补核销兑现完为止;

3)需提供显示平台账户的账户信息资料;

4)申报材料中提供人员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边境通行证);

5)珠峰旅游达人人限报1次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往期季度已报名者,本季度不予受理)

6)提供相关收费景区门票或观光车车票。


(八暑假“万名学子”游奖补

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游客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

③学生证件复印件或证明;

④机票、火车等公共交通凭证或自驾车辆信息凭证;

⑤住宿发票;

⑥游览景区、点位凭证和图片;

⑦填写万名游子游览行程单并按表中的游览顺序依次提供对应景点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九)一城四地文旅打卡惠民奖补

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附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②游客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

每个景点同时在不少于2个宣传平台进行发布,发布内容需本人出镜且带定位,保留时间至本季度奖补核销兑现完为止;

④机票、火车等公共交通凭证或自驾车辆信息凭证;

珠峰景区、扎什伦布寺景区门票及日喀则市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印章的凭证。


六、说明事项

(一)经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聘请的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核查,奖励补贴申报对象在本措施实施期间有以下情况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政治安全)、严重信访事件、投诉率偏高、严重违规、履约失信等情形;

3.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或不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5.发生负面舆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6.旅行社及社会组织以奖补为由,强制游客前往指定旅游点位参观;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不适宜进行奖补的情形。

(二)根据组团类奖补及游客个人容,明确实行“一行程、一奖补”原则进行奖励补贴,同一行程仅可申报一项奖补。

(三)旅行团由组团社、地接社合作共同组织的,应由双方协商由一方提出申请。同时提出申请的,视为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四)各子活动奖补资金原则按照预算执行,后期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对各子活动奖补资金进行调剂核销。如子项奖补预算用尽如需暂停,将提前三日公告,暂停对应子项补活动)。

(五)上述奖补办法中提及的“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3个场馆均为免费开放。

(六)奖补资金审核、核销工作需严格履行资料核验、专项审计、会议审议、资金拨付等规范程序,各环节办理均需按规定时序推进,需相应周期,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知悉。

(七)以上措施和事项由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七、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

每月1日至10日受理前一个月发生的奖励补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本。

八、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融合发展科

联系电话:0892-8827660(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

181—45295551 18989021020(节假日10:00—18:00)

(二)报备联系方式

包机游、线路游、边境游每月7日前旅行社向市文旅局报备当月或本季度计划。

报备联系电话:13618931502

)提交材料

邮寄地址:西藏日喀则市黑龙江南路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融合发展科

邮箱:136  1893  1502@163.com(接收材料电子版本,复制后请自行删除空格)

联系电话:136—18931502


本次文旅消费补贴政策涉及的相关文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


附件1: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2:“乐享新西藏•惠游日喀则”XX奖补资金申报行程及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惠民珠峰游奖补”人员信息汇总表及证明

附件4:旅行社报备计划表

附件5:珠峰旅游达人景区游览行程单

附件6:暑假万名游子游览行程单

附件7:日喀则市旅游景区景点一览及旅行社联系方式


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