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机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96万元
1)奖补适用条件
旅行社组织60 人(含)以上旅游团队,由和平机场、定日机场进藏或出藏;团队在日喀则境内连续停留游玩不少于 6 天 5 晚,须参观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处免费场馆,且游览日喀则辖区内 3 个(含)及以上 A 级景区。其中,包机首个目的地为尼泊尔的,进藏后的抵达地可放宽至日喀则吉隆或者樟木口岸,在日喀则的连续累计停留时间-可放宽至4天3晚;旅游包机的入境游客(外国籍游客、港澳台游客),在日喀则的连续累计停留时间可放宽至3天2晚。
(三处免费场馆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2)奖补分级标准
始发地 —日喀则或日喀则—始发地航线航程2000 千米以内:按每人 500 元标准发放补贴;
始发地—日喀则或日喀则—始发地航线航程2000-3000 千米:按每人 1000 元标准发放补贴;
始发地—日喀则或日喀则—始发地航线航程3000 千米以上:按每人 1500 元标准发放补贴。
备注:包机核算奖补以民航官方航程距离为准,航线航程以单趟计算为准。
3)申报备注要求
申领包机旅游奖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包机出发城市与返程落地城市一致;二是同一批次往返游客人员保持不变;三是同一批次全部游客须从同一城市出发并返程;四是往返总人数需达到60 人(含)以上。任一条件不满足,不予核定发放包机奖补。(注:“包机游”团队所有游客在日喀则市旅游期间,须严格按照统一行程全程游览,游客统计不包含组团社和地接社导游、司机、陪同人员等)
4)部分城市航程表(后续逐步添加城市)
2.边境游奖补(珠峰文化旅游环线)
奖补资金:拟投入30万元
奖补标准: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连续在日喀则住宿4晚(含)以上,游玩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环线(桑珠孜区扎什伦布寺、夏鲁寺、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珠峰文创园区—G318拉孜县5000km打卡点—萨迦古城景区(萨迦寺)—定日县珠穆朗玛峰景区—定结县羌姆石窟、奇林峡(牧村土林)—岗巴县岗巴古堡观景台—康马县朗东片区—江孜县宗山古堡、白居寺、帕拉庄园、加日郊老街)的5个收费点位和5个免费点位,按每人每晚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游览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环线的4个收费点位和4个免费点位,按每人每晚1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收费点位以《日喀则市收费旅游景区、点位统计表》为准:扎什伦布寺、夏鲁寺、萨迦寺、珠峰景区、奇林峡、白居寺;环线其余点位均为免费游览点位。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3.线路游奖补(单家旅行社在本社季度累计申领本奖补上限1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旅行社主体的,本季度仅可由其中一家旅行社申报本项奖补,严禁多主体重复申报。)
拟投入资金:拟投入80万元
奖补标准:对旅行社组织5人(含)游客团队,开展“黄金三小时”旅游线路进行游玩,且在日喀则连续游玩3-6天(①拉萨出发/离开—日喀则连续游玩3-6天—山南离开/始发;②阿里出发—日喀则连续游玩3-6天—拉萨离开;③阿里出发—日喀则连续游玩3-6天—山南离开)三个行程任选一个,按游客在日喀则游览天数予以奖补。
连续游览3-5天(含)且需游玩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按每人每晚8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连续游览6天(含)以上且需游玩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按每人每晚12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4.红色游奖补 (红色旅游大道、民族团结文化线路和抗击廓尔喀文化线)
奖补资金:拟投入8万元
奖补标准:
线路1: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连续在日喀则住宿4晚(含)以上,游玩红色旅游大道线路全部点位(游玩顺序可自主安排):扎什伦布寺—珠峰文创园区—夏鲁寺—帕拉庄园—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白居寺—康马乃宁曲德寺—少岗摩崖石刻佛像群—朗东庄园—崇巴雍错—G219国道5000km玛不错遗址服务区—亚东曲美雄谷遗址—卓木拉日雪山—帕里草原—东嘎寺—亚东林海—乃堆拉国门,按每人每晚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线路2: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连续在日喀则住宿4晚(含)以上,游玩民族团结文化线路和抗击廓尔喀文化线路全部点位(游玩顺序可自主安排):夏鲁寺—扎什伦布寺—纳塘寺—俄尔寺—平措林寺—萨迦寺—定日县关帝庙—聂拉木廓尔喀古碉堡遗址(聂拉木乃龙乡)—吉隆镇清军护藏卫国纪念馆,按每人每晚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两条线路二选一)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5.非遗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5万元
奖补标准: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游玩日喀则雅江北岸南木林县艾玛沟非遗旅游精品线路(点位自选):扎什伦布寺勉唐画派创始人壁画—藏族金属锻造技艺(扎西吉彩锻铜技艺)—扎念制作技艺—日喀则非遗展示中心千米唐卡为主的非遗项目—司马卓舞—谢通门县卡嘎温泉旅游度假区非遗文创集区或谢通门吾赞皮具专业合作社—南木林孜东文化生态保护区——萨迦古城及萨迦索舞—拉孜堆谐非遗——昂仁县多洛皮袄加工技艺或迥巴藏戏表演,游玩1-2个景点,按每人8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游玩3-4个景点,按每人15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游玩5个及以上景点,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6.康养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5万
奖补标准: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人及以上旅游团队,在日喀则连续住宿2晚(含)及以上,且需在旅游线路中安排不同县(区)的2处温泉,其中1处为旅游度假区或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按每人每晚8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连续住宿4晚(含)及以上,且需在旅游线路中安排不同县(区)的2处温泉,其中1处为旅游度假区或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按每人每晚15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7.专列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20万元
奖补标准:对1-3家(含)旅行社联合组织旅游专列抵达拉萨站或日喀则站,每班专列组织70人(含)以上游客,在日喀则累计停留时间不少于3天2晚(含),游览2个日喀则区域内的(含)以上A级景区的,按游客人数予以奖励补贴。旅行社组织游客人数70人(含)-99人的, 按每名游客4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组织游客人数100人(含)-159人的,按每名游客6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组织游客人数160人(含)以上的,按每名游客10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8.“机票+酒店+景区+X”组合型产品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8万元
奖补标准:对旅行社打造推出“机票+酒店+景区+X”组合型产品,组织10人(含)以上游客团队,在日喀则累计游玩不少于5天4晚(含),游览日喀则区域内的3个(含)以上A级景区的,按每人8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9.景区+场馆联动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10万元
奖补标准:
1)旅行社组织5人及以上团队,在日喀则连续住宿1-2晚(含)且游玩日喀则任何1处及以上收费景区,并游览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3个免费场馆,按每人每晚8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在日喀则连续住宿3晚(含)以上且游玩日喀则任何1处及以上收费景区,并游览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3个免费场馆,按每人每晚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2)旅行社组织5人(含)以上旅游团队,一日内完成日喀则区域内任意1处3A级及以上景区游览,并打卡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按每人30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0.自驾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8万元
奖补标准:依法设立、组织自驾游团队赴日喀则旅游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组团车辆,在日喀则进行自驾旅游,累计停留时间不少于3天2晚(含),游览日喀则区域内的3个(含)以上A级景区(含2个收费景区),按车辆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组织车辆2-5辆(含),每辆车奖补200-500元;
组织车辆6-9辆(含),每辆车奖补600-900元;
组织车辆10辆(含)以上,每辆车奖补1000元。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1.景区组织活动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15万元
奖补标准:在日喀则A级旅游景区,由非政府机构(指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强制性、非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合法组织)组织的演出、节会、赛事等活动,参与活动人数50人(含)以上,在日喀则住宿2晚(含)以上,在省级以上媒体投放宣传报道不少于10条的,按参与人数对组织单位给予奖励。
参与人数50人(含)-100人的,按2万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参与人数101人(含)-299人的,按4万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300人(含)以上的,按8万元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2.酒店营收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25万元
奖补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年收入额突破200万元(以去年统计数据为准)以上、申报期与基期均正常经营的酒店,按每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予以300元奖励补贴,每酒店每季度一次性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各酒店每季度营业额数据由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提供基础调度数据用于参考)
13.惠民珠峰游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20万元
奖补标准:对组织本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众在日喀则市域内开展旅游活动,满足8人(含)以上在日喀则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参观日喀则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石刻艺术博物馆等3个免费场馆的,按连续住宿天数实施阶梯式奖补:连续住宿连续入住2晚(含)以上,按每人每晚80元奖补;连续住宿3晚(含)以上,按每人每晚100元奖补,封顶每人400元。
注:儿童不占床位者不享受奖补政策,此奖项奖补对象为社区群众,涉及所有行程旅行社均不可用于申请组团奖。
(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所需开具的证明可扫描“惠民珠峰游奖补人员信心汇总表及证明”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4.珠峰旅游达人奖(实行提前报名、先报先得,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即终止执行受理申报)
奖补资金:拟投入50万元
奖补标准:游客前往日喀则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取“珠峰旅游达人”打卡卡片、现场报名。申领本奖项须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且游览日喀则区域内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通过线上渠道分享、宣传所游场馆、景区,且每游览一处点位即在打卡卡片上加盖对应点位印章的游客,可凭打卡卡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申领相应奖励补贴。
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且游览日喀则所有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因客观原因未开放的景区除外),在日喀则境内连续累计住宿游玩不少于15晚(含)并对其游览点位在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按8848.86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且游览30个(含)以上3A(含)以上级旅游景区,在日喀则连续累计住宿游玩不少于10晚(含)并对其游览点位在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且游览20个(含)以上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在日喀则连续累计住宿游玩不少于7晚(含)并对其游览点位在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贴。每位旅游达人需在2个不同自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内容,其中至少一个平台账号粉丝量须达到100人及以上。本奖项仅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与。
(注:珠峰旅游达人景区游览行程单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15.暑假“万名学子”游奖补(实行提前现场报名、先报先得,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即终止执行受理申报。参与者需前往市文旅局完成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出游并申领补贴。)
奖补资金:拟投入50万元
奖补标准:针对6周岁以上至24周岁以下(不含24周岁)全日制在校大、中、小学生(不含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以报名当日核算,须提供有效在读学生证件,如无学生证件需提供相应证明其学生身份的佐证材料)游客乘坐公共交通(飞机、火车、客运班车)、自驾到日喀则,十天内游览扎什伦布寺、珠峰、奇林峡(牧村土林)、萨迦寺、夏鲁寺、江孜英雄古城(白居寺)、亚东县国门巴夏景区7个收费景区和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亚东边关文化展示馆等18处日喀则市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除夏鲁寺外),且必须完成日喀则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三个免费场馆游览,凭身份证、学生证件(证明)、住宿发票,公共交通及景区游览票据,按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游览5处收费景区和3处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须为边境点位、其余两处为不同县区的点位),并完成上述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每人补贴1000元;
游览6处收费景区和4处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须为边境点位、其余3处为不同县区的点位),并完成上述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每人补贴1500元;
游览7处收费景区和5处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须为边境点位、其余4处为不同县区的点位),并完成上述三个免费场馆游览,每人补贴2000元。
(注: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万名游子游览行程但可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查看)
16.一城四地文旅打卡惠民奖补
奖补资金:拟投入10万元
奖补标准:游客个人集齐珠峰景区、扎什伦布寺景区门票原件+加盖日喀则市博物馆、日喀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印章,可获得补贴200元,每季度每人申领一次。本奖项仅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与。(游客个人在2个实名认证的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或图片分享)
(注:相关景区点位可扫描文末“日喀则市旅游景点一览”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