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间舞大赛的通知
为借力第三届西藏文化艺术节平台载体,深入贯彻落实文化繁荣发展战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展示本土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舞蹈艺术魅力,推动属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激发基层艺术团体创作活力,拟举办民间舞大赛。现将赛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锚定文艺惠民、非遗活化工作目标,深耕本土民族民间文艺资源,深挖传统舞蹈文化底蕴,规范群众文艺赛事展演标准;搭建基层文艺比拼交流平台,淬炼优质群众文艺作品,夯实基层文艺人才队伍,传承保护地域非遗资源,助推群众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名称
民间舞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区非遗保护中心)、各市(地)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市(地)群众艺术馆
四、参赛对象
各县(区)艺术团
五、大赛日程安排
(一)2026年7月28日:各参赛团队全天报到
(二)2026年7月29日:参赛团队舞台和光、整体联排
(三)2026年7月30日:正式比赛
(四)2026年7月31日12:00前:各参赛团队办理离会手续,全部离会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主题:参赛作品须为民族民间舞蹈类别,主题健康向上,能够生动反映西藏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幸福生活的精神风貌,彰显时代气息。作品必须有机融入西藏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如传统舞蹈技艺、音乐、服饰、仪式、传说故事等核心文化基因),鼓励对非遗进行当代表达与艺术升华。
(二)表演形式:必须采用群舞形式。不接受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非群舞形式参赛。
(三)参演人数:每支参赛队伍表演人员不少于24人,不超过28人,(领队1人、编导1人)共计人数30人。
(四)作品时长:每个作品表演净时长严格控制在4分钟至6分钟之间。超时或不足将酌情扣分。
(五)本次大赛严禁报送往届艺术节已参演、已获奖、已展演的作品,全部参赛作品须为全新创编原创节目,一经发现违规报送往届作品,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七、赛程安排
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各参赛队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作品简介(含非遗元素说明)、编导及主要演员简介、队伍联系方式,经所在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所在地(市)文化局。各市(地)文化局汇总后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初评阶段各市(地)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视频资料(需达到基本录制要求)进行初审,各评选出一支队伍进入决赛。
决赛暨颁奖展演阶段入围决赛的队伍进行现场比赛,比赛结束后,将举办颁奖典礼及优秀作品展演活动。
八、评审与奖励
大赛将邀请区内外知名舞蹈艺术家、非遗专家、文化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设立“群星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最佳编导奖1个(个人)、优秀组织奖4个,对获奖队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
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入选自治区优秀文艺作品库,并获得推荐参加更高层次文化交流展演的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各地市参赛代表集中排练、音乐、服装、道具制作、往返交通费由各市地负责。在拉萨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决赛期间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须确保内容安全、质量达标。
(三)请各市(地)文化和旅游局、群众艺术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精心指导,确保选拔推荐出代表本地最高水平的优秀作品参赛。
十、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区非遗保护中心)
大赛总导演:普布扎西 联系电话:180-8991-7772
大赛后勤总负责:达珍 联系电话:150-8904-0709
电子邮箱:xzzzqqyg@163.com
官方发布平台:文化西藏(抖音、微信等)
特此通知。
附件:
赛事组委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