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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作者:   【字体: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纳入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一)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部门本级

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设下列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下设机要秘书科、督查科、档案科。

2.产业发展处。拟订旅游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组织起草旅游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规划财务处。拟订全区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负责各地市、重点旅游县域旅游规划和景区(点)规划评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

4.资源开发处。承担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负责国家、自治区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5.市场管理处。拟订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旅行社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负责授权范围内出入境旅游业务管理。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行社和导游日常管理,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导游等级考试、导游证核发等相关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承担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6.科教与公共服务处。拟定全区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开展旅游知识普及推广和旅游公益交易工作。

7.执法监督处。拟定全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督查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区性、跨区域旅游市场重大案件。负责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8.交流合作处。拟订全区旅游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西藏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推广。负责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市场促进、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会展工作。

9.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10.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西藏自治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的批复》(藏机编发〔2020〕69号)文件,西藏自治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为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三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教育促进科、发展研究科、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1,428.91万元,支出总计21,428.91万元,与2022年度23745.54万元相比收入减少2316.63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478.37万元。

本年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10785.53万元减少2307.16万元,下降21.39%。

年初结转结余12,950.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344.66万元增加5605.88万元,增长76.32%,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大部分项目未能开展,结转金额较多。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9,500.2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16836.64万元增加2663.57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国内国外展活动增多。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47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8.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9,50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53万元,占18.02%;项目支出15,985.68万元,占81.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478.37万元,支出19,409.0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07.16万元,下降21.3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减少,二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原因,结转资金较大。支出增加2572.37万元,增长15.27%,主要原因:2023年度加快预算执行。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70.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88.99万元,下降94.75%,主要原因是改变作风,狠抓落实。2023年度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23.37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疫情影响,预算执行进度较差,结转资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609.51万元,占96.12%;旅游发展基金支出49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61万元,占2.46%、社会福利0.6万元你,占0.0031%;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2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

其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609.51万元,占96.12%;旅游发展基金支出49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61万元,占2.46%、社会福利0.6万元你,占0.0031%;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8609.51万元、文化和旅游(款)18560.51万元、行政运行(项)3016.79万元。

2、旅游发展基金支出49万元、其他旅游发展基金支出4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6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7.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57万元。

4、社会福利0.6万元、老年福利0.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89.0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9.0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59.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9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24.0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24.06万元、住房公积金224.06万元。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0.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53.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5%。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0万元。主要用于林芝孵化中心项目尾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7.08万元,支出决算为55.08万元,完成预算的35.06%,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3.08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接待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境费支出2.83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境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和第37届香港国际旅游展相关事项,主要支出用于出境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因公出境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境费支出增加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旅游宣传促销国际国内展活动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0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10.16%。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1.18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总体要求,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7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成都理工大学赴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走访交流、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开展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地调研、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关于赴藏开展第十批援藏干部人才进藏满1年集中考核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赴西藏就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调研、桂林旅游学院赴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考察学习、接待文旅部等部门检查工作、接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23年苏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活动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多。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616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91%。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旅游市场监管业务经费、旅游执法经费、西藏自治区旅游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于2024年3月完成2023年度决算上报,于2024年6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因此决算中未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机关运行经费353.85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旅游发展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9.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971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069平方米,业务用房8052.3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593.6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1 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6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023旅游发展厅机关决算公开报表.xls

旅游发展厅整体绩效评价.xlsx

部门评价.rar

绩效评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