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印务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案
基本案情: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拉萨市某印务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编印内部资料的行为,经调查,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
处置情况: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编印内部资料236册并处以罚款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普法提示
印刷印务企业在编印内部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编印内部资料,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领取《准印证》后方可从事编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