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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拉萨高新区顿珠金融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拉萨高新区南组团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05   作者:   【字体: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

你管委会上报的《关于报请市政府研究审议<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拉萨高新区顿珠金融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拉萨高新区南组团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拉萨高新区顿珠金融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拉萨高新区南组团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要指导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健全完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信息化等工作的监督、指导。拉萨高新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相关要求,将《规划》成果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维护规划权威。《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等相关要求,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按规定程序开展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和实施评估工作,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此复。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