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作品征集公告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为展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各族儿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的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辉煌篇章,经自治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举办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奖颁奖活动。现将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作品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评作品时间界定
参评原创作品首次公开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映时间范围: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参评作品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区开展,参评作品共设11个艺术门类,具体包括:文学(含藏文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创作、汉藏互译作品)、美术(含中国画、布面重彩、唐卡、油画等)、书法(含藏文书法)、摄影、音乐(含正式出版音像制品、公开播映音乐单曲)、舞蹈、戏剧(含舞台剧)、曲艺、民间文艺、电影电视(含短剧、微短剧、微电影、网络影视等)、文艺理论(评论)作品。
本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旨在扶持培育西藏本土文艺力量,鼓励推出更多扎根高原、展现新时代西藏发展风貌的文艺精品与新人新作。凡已荣获国家级、省部级文艺奖项,或获得国家级奖项提名、入围资格的作品,均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三、参评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格调高雅,生动感人,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传递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人民;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兼顾不同风格、不同流派。
(二)参评作品须拥有版权、著作权。
(三)文学作品、文艺理论(评论)、翻译等应为在前述规定期限内由中国大陆公开出版发行的长篇作品,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艺理论(评论)、短篇纪实文学、民间文学等需结集出版。
(四)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除集体创作的大型作品外,须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正规展览活动。
(五)影视作品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摄制、参与摄制或策划创作,并取得正规院线、官方媒体公开播出资质并正式播出。
(六)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开演出、公开播映。
(七)民间表演类作品须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演出、播映;民间工艺美术作品,除集体创作的大型工艺群组作品外,须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各类正规展览。
(八)影像类参评作品须报送完整、清晰的CD、VCD光盘;音乐作品须同步报送歌词、曲谱及音频文件,不得单独报送MTV光盘。文学作品报送正式样书,美术、书法及其他艺术类作品报送原件或高清扫描件。
四、参评主体条件及限制性规定
(一)在本届评奖规定时限内,作品创作主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参评:
1.西藏自治区户籍人员。户籍在西藏自治区,长期从事文艺创作的作者、主创人员。
2.在藏长期工作生活人员。非西藏户籍,但在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任职,连续在藏工作、居住满3年及以上的文艺工作者;中央及各省(区、市)对口援藏干部人才中,在藏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文艺工作者,视同属地创作人员。
3.西藏自治区本土出品单位。在自治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文艺院团、文化企业、文化机构、文联挂靠社会组织等,以本单位为第一出品方,拥有完整版权及申报权;跨省联合创作作品,须由区内单位作为第一出品方,版权归属自治区主体。
4.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文联团体会员及各文艺家协会注册个人会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参评:
1.未公开发表、仅内部交流、未定稿的手稿、草稿及内部演出节目,不予受理。
2.多人合集、多体裁混合合集作品,除正式出版个人专属作品集外,原则上不予申报。
3.存在版权争议、抄袭剽窃、主创人员有违纪违法失德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评。
五、奖项设置与评审表彰
1.本届评奖设置特别荣誉奖3名、优秀作品奖15件、优秀人才奖3名。
2.每位作者每类作品最多可报送2件参评作品,每类作品最终仅限1件作品获奖。
3.由区内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及国内权威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拟获奖名单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表彰颁奖。
六、著作权约定
1.所有参评作品著作权归作品署名作者所有,署名形式分为个人署名或集体署名,奖项荣誉授予作品著作者或核心主创人员。
2.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报送参评作品进行宣传、发表、展出等。
七、参评方式及其他
1.参评作者及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从附件下载《参评作品申报表》规范填报,将纸质版、电子版申报表连同作品原件、样书或作品小样,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文联对应艺术门类联络人处。邮寄作品须统一备注: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
2.曾获各级奖项的参评作品,须同步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申报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所有参评主体须同步提交能够证明在藏工作、生活、户籍、单位注册及会员身份的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作品材料一并报送。
3.所有参评作品报送、邮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4.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本次征集评奖活动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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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85号自治区文联
邮政编码
850000
联络人

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