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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坚持”总结2016年西藏旅游工作

来源: 西藏自治区旅发委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2-24

  

 

  2016年,西藏自治区旅游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旅游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坚持全域旅游理念,以打造旅游升级版为工作主线,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保持了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坚持规划先行,旅游引导力持续提升

突出规划引领作用,高质量编制行业总体规划和专项计划。完成《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全区“十三五”旅游扶贫规划》和日喀则市边境七县旅游总体规划编制评审。有序推进《西藏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中长期规划》《拉萨国际旅游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西藏林芝世界生态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稳步推动《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坚持优化项目,旅游拉动力持续增强。

积极督促完成地市“十二五”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21个,涉及资金2.3855亿元,在建项目10个,涉及资金2.7564亿元。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全区旅游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项目高质量规范实施;积极申报项目资金,2016年度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资金7000万元,2016年度国家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申报资金8790万元,编制上报“十三五”时期国家旅游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起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厕所革命的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开展旅游厕所革命的实施方案》,完成《旅游厕所革命技术导则》评审,将49座厕所2021.83万元建设资金拨付至各地(市)。

三、坚持标准规范,旅游竞争力持续提高

2016年作为西藏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年,各成员单位整体联动,区地县三级强力推进,狠抓自查自纠和综合整治。按照自治区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年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对七地(市)649家涉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汇总梳理各类问题62条,下达整改通知128份。并组织力量对整改问题进行检验查收,95%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旅游地方标准,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旅行社接待服务细则》、《西藏自治区导游服务细则》、《西藏自治区五星级饭店接待服务细则》和《西藏自治区旅游客运服务细则》,旅游标准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四、坚持精品创建,旅游吸引力持续提升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严格标准、创建精品”的要求,自治区安排2587万元专项资金,对纳木错、珠峰、羊湖、巴松措、然乌湖、圣象天门、神山圣湖7个景区进行改造升级,推进试点景区发展理念、开发建设、文化内涵、服务品质、环境氛围、市场营销的全面提升。各地市履行属地责任,组织试点景区认真全面自查,自治区组成专项调研组对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五、坚持品牌打造,旅游影响力持续扩大

着力打造“人间圣地 天上西藏”品牌体系建设,围绕“藏博会”品牌,组织开展第三届藏博会旅游展览展示、旅游论坛、茶马古道旅游推介暨“最西藏”线路发布会;围绕“茶马古道”品牌,精心策划实施2016“寻找茶马古道西藏密径——体验文化融合之旅”专题推广活动;围绕“人间圣地 天上西藏”整体品牌,参加“2016中国西藏旅游海外推广周”并组织开展“2016中国西藏旅游推广周十城推广活动”;围绕区域品牌共建,与中国大香格里拉旅游推广联盟联合制定2016—2018营销行动计划,召开中尼旅游联合协调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携程网推出冬游西藏专题,与新浪网合作开展“带着微博游西藏”国内旅游大V采风活动,西藏旅游“人间圣地 天上西藏”品牌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

六、坚持产业富民,旅游牵动力持续增强

全面摸底旅游扶贫村基本情况,针对国家确定的全区151个重点旅游扶贫村的旅游厕所、停车场、村内环境整治、标识牌、家庭旅馆改造升级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协调国家旅游局安排1840万元乡村旅游工程建设,协调区发改委下达2016年全区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投资计划14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全区151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14个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自治区财政厅落实2000万元乡村旅游支持方案,完成30个试点村的规划支持工作。

七、坚持深化改革,旅游推动力持续加强

  深化区域旅游体质改革,推进“局改委”工作,目前,各地市旅发委已全部挂牌成立。厘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旅行社、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星级家庭旅馆、A级景区点、导游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力度。全力推进国有直属企业改制,会同国资部门形成《区发改委六家直属企业内部改制设立西藏国旅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经自治区政府研究决定,旅发委直属企业被一并纳入国有企业改制“40、45人员”提前退休优惠政策。理顺国有旅游企业管理关系,推进西藏博达客运有限公司整体移交拉萨市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旅游局安排,抓紧研究旅行社审批管理和导游薪酬制改革,健全完善地方旅游法制,《西藏旅游条例》已颁布实施。